中外合作办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助力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和“双一流”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,“要扩大教育开放,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”。总书记的讲话为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。中外合作办学也必须肩负起切实引进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、符合我国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、具有优质性的国际教育资源的重任。
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到现阶段,从世界大学排名维度来看,境外优质教育资源还有较大空间亟待挖掘,也有较多的项目有必要更新升级。
● 64%的QS前200境外高校还未与我国境内大学开展过合作办学, “强强联合”战略有待加强落实;
● 与QS前200境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的境内“双一流”高校占比不到六成,国内一流大学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的积极性有待提升;
● 与QS前7的境外高校尚无合作办学案例,国内一流大学应在与世界最顶尖大学开展合作方面有所突破;
● 与世界顶尖大学在传统管理学领域的合作占比较大,未来应努力争取在理工农医等国家急需的、前沿新兴学科 领域开展更多、更深入的合作;
● 硕博层次的高端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。
截至到2021年末,我国境内有90所高校与194所QS前200的70所境外高校开展了152个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。其中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大学6所;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34家;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12个。
开展合作办学的70所QS前200境外高校共来自18个国家或地区,其中美国、英国高校数量最多,各14所;其次是澳大利亚高校,共10所;再次是加拿大、中国香港高校,各4所。
这些境外高校具体排名情况如下:
◆ QS前50:18所,占比26%;
◆ QS 51-100:26所,占比37%;
◆ QS 101-150:12所,占比17%;
◆ QS 151-200:14所,占比20%。
QS前200的境外高校中,与境内高校开展合作办学数量最多的是香港理工大学,共与5所境内高校开展了10个项目和机构;其次为英国曼彻斯特大学、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,各分别开展了8个项目和机构。
我国20所境内高校存在同时与多所QS前200的境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的情况:上海交通大学同时与6所QS前200的境外高校开展6个项目和机构;西安交通大学同时与4所此类境外高校开展7个项目和机构;清华大学同时与4所此类境外高校开展5个项目和机构。
与QS前200的境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的90所境内高校来自全国19个省(区市)。北京为合作办学数量最多的地区,共27个;上海次之,共22个;川渝地区位列第三,共16个。
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涉及11个学科类别:工学、管理学、理学、经济学、医学、文学、法学、艺术学、农学、历史学、教育学。
开设工学专业的机构和项目最多,占比45%,开设管理学的机构和项目次之,占比22%;合作频次最高的专业是工商管理,共有16个项目和机构;与QS前50的境外高校合作的学科领域主要为工学,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、电子信息工程、数字媒体技术等。